我和维维的聊天记录,女子曝光小三电话还发帖声讨,被顶上论坛头条!结果出乎她的意料

2020年5月我和维维的聊天记录,马鞍山市论坛上,一篇“出轨做小三居然无人能管?”的帖子火了,被了头条。发帖人是小可(文中均为化名),在发现丈夫出轨一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小美后,她发帖“小三”,将二人的暧昧聊天发了出来,并配上小美打过马赛克的照片。这不是小可第一次“报复”小美。她曾冒用小美信息注册社交软件账号,让小美深夜被陌生男性骚扰,还去小美单位实名举报 ……对此,小可付出了代价。

我和维维的聊天记录,女子曝光小三电话还发帖声讨,被顶上论坛头条!结果出乎她的意料

公安机关对小可作出行拘7天的处罚决定。小可不服,诉至法院。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小可的丈夫在2019年下半年通过打游戏认识小美,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且发生了性关系。

得知丈夫出轨的小可非常生气,她发现丈夫渐渐离不开手机,于是趁着丈夫睡着时,翻看了丈夫的手机。“我将他们的聊天记录拷贝下来,包括小美的手机号。”小可陈述称,她注册了社交软件账号,每当社交软件上面的男人要求和她见面或者要她的号码,她就把小美的手机号留给他们。

小美因此不胜其扰。“刚开始我不知情,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男人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讲些莫名其妙的话,叫我出来见面什么的,我当时很纳闷。”小美称,她问对方怎么回事,对方却说刚才还和她用社交软件聊天,讲好了见面。小美再三说了对方搞错了,对方还把聊天截图发给她。“再后来小可开始给我打电话,对我说我跟她丈夫之间出轨的事情,要到我单位去找我谈话,我才知道是小可故意把我的信息放到社交软件上面去。”

网络声讨“小三”,帖子被顶上头条小可得知小美在当地政府上班,于是决定去小美的单位要个说法。

2020年4月底,小可向小美的工作单位实名举报丈夫和小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她觉得不但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小美的妈妈还打电话骂她。

小美称,她因为此事受到了处罚。“2020年5月初,小可去县政府举报我跟她丈夫婚外情,再后来直接跑我单位找我领导,为了这个事情,我们镇政府纪委的领导都找我谈话了,我也交代的很清楚了。我早已经离婚了,目前属于离婚状态,镇政府也给了我相应处理,包括找我谈话、写情况说明等,但是小可对这些处罚很不满意。”

2020年5月30日19时30分,小可在马鞍山市论坛上发了关于小美打了马赛克的面部照片、小美与小可丈夫的情人关系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删帖之前引起网友40081条阅读,177 条评论。“我就是想报复一下小美,没想到会被顶上论坛头条,让那么多人看到。”

帖子有多火爆?小美的亲戚和一些同事都看到了该帖子。“虽然发的帖子上面的照片打了马赛克,但是马赛克只打了眼睛,面部整体照片还是很清晰的,我还是可以一眼认出来是小美。”

小美的同事称,单位里很多同事都知道这个事情,小美的工作受到了影响,有人在私下恶意揣测她。

被罚行拘7天,起诉公安被驳回小美向公安机关报警,举报小可侵犯了她的隐私。

2020年7月2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小可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小可不服,向雨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对原告小可提出的案涉之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不予支持。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情节较重”:利用信息网络散布他人隐私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性生活的。

(原标题:女子曝光小三电话还发帖声讨 结果她的意料)来源:潇湘晨报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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