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税率,销售收购的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企业销售收购的适用的为13%农产品税率

农产品税率,销售收购的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两个途径:

农产品税率,销售收购的农产品税率是多少?

1、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凭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税[2002]105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二)畜牧产品。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伺养、捕捞的单位和 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但是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 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

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 释》,以下农产品享受低税率:

1。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

(1) 粮食: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 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 (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 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 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 蔬菜: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

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 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

围。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 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 烟叶: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 片。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4) 茶叶: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 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 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

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 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 园艺植物: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 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 (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

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 物的征税范围。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 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

物的征税范围。

(6) 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 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 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

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 油料植物: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搾取油脂的各种植 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 (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

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

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 纤维植物: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 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 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棉

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 范围。
  

(9) 糖料植物: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 如甘蔗、甜菜等。

(10) 林业产品: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 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木, 是指砍伐倒的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

一定长度的木段,但是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原竹, 是指砍伐倒的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 度的竹段;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

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 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 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

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 税范围,但是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 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 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 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

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 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

(1) 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 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 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

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 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除此以外,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

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但是,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 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 畜牧产品: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 的各种畜禽。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①兽类、禽类和爬行类 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②兽类、禽类和爬行类

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 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

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但是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 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③蛋类产品,指各种禽类动 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经加工的咸蛋、松

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但是各种蛋类 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④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 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但是用鲜奶加

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 税范围。
  

(3) 动物皮张:•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 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将

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 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 动物毛绒: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 发、绒发和羽毛。
  但是,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 税范围。

(5) 其他动物组织: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 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源互联网,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6月24日 上午3:35
下一篇 2022年6月24日 上午3:35

相关推荐